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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任由自媒体“我的地盘我做主”

互联网时代,让“人人都是麦克风”成为一种现实可能,也让自媒体成为创新创业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此背景下,自媒体风生水起,甚至还出现了所谓的“新媒体村”。这种情势之下,让更多的网民或投身自媒体,或跃跃欲试。

很大程度上,这是自媒体在注意力经济上的成功。注意力经济俗称“眼球经济”,本身并没有原罪。是通过最大限度地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将其培养成产品或服务的忠实用户、潜在的消费群体,以期获得最大商业利益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模式。网络时代信息爆炸,人的注意力成为被商家争抢的稀缺资源,也成为经济学考量的重要对象。

更应看到,繁荣火爆的自媒体表象之下,是丛生的乱象。相当部分自媒体,在商业机构运营下、流量经济导向下,唯利是图,无底线、无原则地博取“眼球”,以获用户关注。在“三俗”化和娱乐化过程中,践踏新闻伦理,挑战道德良知,无视公序良俗,丢弃社会责任,违反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互联网生态。数据造假、抄袭洗稿、虚无价值、篡改历史,乃至铤而走险敲诈勒索、传播谣言、贩假售假、侵犯权利等问题,是自媒体行业的突出乱象。不仅给公众生活、价值观念造成误导和干扰,而且对党的政治思想传播、政策宣传落实、文化建设乃至国家安全等,都带来不小危害和很大隐患。

不仅如此,还出现了公开为自媒体产出负能量“鼓与呼”的论调,提出自媒体的“好产品”应满足人性淫欲、懒惰、贪婪、饕餮、傲慢、暴怒、妒忌的七宗罪。这无疑更对自媒体从内容性质和价值观念上起到了完全错误、十分恶劣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助长了自媒体行业的“野蛮生长”。

治理自媒体乱象,重在通过自律和他律两个途径,建立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互联网企业、网民一起的共治机制。在自媒体运营门槛较低、运营者素养普遍不高、自媒体乱象较多、行业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的现实情况下,加强常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是主要之策。如此,使自媒体、网络运营者,在自律机制约束和法律强制规制之下,认同主流价值观,敬畏法律法规,从而加快消弭各种自媒体乱象。

从近期一系列有关自媒体的事件看,都释放出相关监管部门加强自媒体监管力度的强烈信号。比如,今年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一项重点就是整治自媒体“洗稿”和短视频平台。同时还可以看到,互联网监管部门把内容与资质两手抓,把监管重点放在互联网新闻、短视频和社群社区等平台上。这些举措,将有效治理那些唯利是图、靠“三俗”内容以及其他不良内容起家的自媒体,并有力促进自媒体的局部治理和互联网生态的整体改善。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的自由不是没有限度。自媒体是个人言论自由权在互联网上的延伸形式,必须接受来自新闻伦理、法律法规、社会责任等诸方面的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媒体生存发展得如何,关键是要看,是否做到了守正固本,是否提供了优质内容,而这又取决于自媒体对自由、自律和自主的正确理解程度,以及严守法律法规、严遵道德规范、负起社会责任的具体状况。只有在这些方面努力作为,不断求得进步,自媒体才能具有核心竞争力,才能获得更大自主权,也才能走得更好、走得更远。(茅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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