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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票制”罚单是懒政行为

【连网】□ 爱东 宋继祥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督查组通报,重庆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罚单“年票制”,司机缴纳罚款后凭罚单一年内免受处罚,当地交委表示,将全面清查整改。   

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执法部门的神圣职责,应当遵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重庆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罚单“年票制”,被处罚缴纳罚款后可免一年再受处罚。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上述执法原则,有失纠正查处违法行为之职责。

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运输砂石车辆加盖篷布,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重庆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却以擅自改装车辆为由对他们进行罚款,且罚款尺度不一,有的罚2000元,有的罚1500元。他们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玩物,把严肃的执法行为,变成了如同销售消费年卡一样的买卖,实在是玷污了行政执法的名声!

“年票制”罚单是一种懒政失职行为,党中央国务院在多年前就明令禁止。重庆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违规执法,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部门利益至上。罚款既可显出政绩,又能为部门带来利益,省事省力,自然成为懒政者最惯用的手段。严格执法,他们只是贴在墙上,说在嘴上,根本没有落到实际行动上。二是缺乏有效监督,该单位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竟没得到及时制止,说明上级监督缺失,或者执法监督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国务院督查组约谈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后,相关人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全面清查整改,这种做法固然值得肯定,但为什么要到国务院督查组约谈才立即整改? 各地还有多少类似懒政执法或违规执法? 为了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以整改,不必被督查组查到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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