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前夕,一条通知爆屏网络、热传朋友圈。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
据人民网消息,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让人激动,让人振奋。特别是将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的提标时间,从往年的10月1日提前到8月1日,更是考虑到了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八一”建军节的特殊情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党和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优抚工作,不断提高抚恤优待和保障水平,积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他们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出台了一系列优抚政策法规。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门强调:“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战争年代,为了新中国的成立,千千万万革命军人血洒疆场在所不惜。许多优抚对象从战火硝烟中走来,为党和国家流过血、负过伤,他们是国家的功臣、人民的英雄。和平时期,为了新中国的建设,有很多因公伤残的军人、警察、干部、民兵,他们的事迹值得我们学习。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优抚对象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的社会不应该忘记,也不会忘记。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中国梦引领强军梦,强军梦支撑中国梦。优抚工作,承载着光荣的历史传统,饱含着群众的热切期盼,蕴含着源源不断的强军基因。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建设强大人民军队,巩固国防,解除军人后顾之忧,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思之深,则行之远。做好优抚工作,不仅仅要提高优抚对象物质待遇,让优抚对象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如增加收入、能看得起病、养得起老等,更要关注优抚对象的精神贫瘠。在思想上、政治上、精神上关心他们,除了传统的走访慰问、送年画、春联、重大节日发慰问信等传统做法外,还要建立优抚对象生活和健康档案、开展医疗巡诊等。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功臣、尊重功臣、为优抚对象服务”的浓重氛围,要让每一位优抚对象都能充分享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让这种“看得见”的拥军优抚大爱世间永存!(吴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