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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纠纷多考验交易双方诚信

【连网】□李耀华

据《苍梧晚报》报道,近期港城房地产市场颇为活跃,导致二手房交易纠纷日渐增多。今年初至今,市工商管理部门已受理二手房交易纠纷74起。除因房价短时上涨致卖方毁约外,也有买方匆忙下单后又反悔的,另有纠纷则由银行房贷收紧引起,其中尤以前两因素引发纠纷居多。房屋买卖不是儿戏,既然双方已签约,就应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单方悔约无疑违背契约精神,也给其诚信度打上了折扣。

看起来二手房交易纠纷只有74起,不过,事实上这只是冰山一角,这从近期政法部门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的相应信息可见一斑。这是一种新动向,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动辄几十万乃至一两百万元,房子无疑是市民眼中的“大宗商品”,房屋买卖实在不是什么小事情。其间买卖双方的哪一方悔约,都不符合契约精神。房价短时间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坐拥房子的房客就随意悔约,以便能够找个愿意出高价的主儿;购房协议签订后,买家一时凑不出钱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购房而悔约。两种形式悔约的增多都不正常,说明其当初的决定太轻率,此举无疑令人反感。

作为正常的商品交易,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本是正常现象。但是,相似的纠纷在短时间内呈现爆发之势,就显得不够正常了。无论是哪一方悔约并非绝对不可以,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房屋的归属也要看法律规定。如果是卖方看风涨价,为了几万至十几万元而悔约,其宝贵的诚信无疑就与这点小钱画上了等号;买方悔约的原因或许五花八门,但随意签约只能说明他还不够成熟,其诚信度同样被打上了折扣。试问,对普通市民而言,还有什么比诚信二字分量更重?

历经此前一个时期房价波动,当前港城房价已趋于稳定,且房地产行业管理已相对成熟,法律法规也比较完善,出现不同意见友好协商不成,依法处理诉求才是正道。随意悔约,违背诚信不值得,期待类似纠纷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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