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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怎成你家“私库”

【连网】□周莹

当前,我市正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根据相关要求,车辆排放要求整齐入库。然而在大庆东路上,笔者却发现一些沿途店家,用“潜水艇”等障碍物将原先方便市民停车的公共停车位占为自己的“私库”,美其名曰“让客人停车”。其实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在通灌路、朝阳路等道路,笔者也发现了很多沿途店家在公共停车位上摆着凳子、障碍物;或是私设“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又或停放大量非机动车……这种因为个人小利,侵占公共资源行为不仅影响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而且也是一种显而易见的不文明行为。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稳步上升,市区“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随着文明城市创建推进,相关部门为了整治城市环境,禁止车辆随意停放,并专门在市区一些道路上划定了停车泊位。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这些刚刚被开辟出来的停车位,却被商家随意“侵占”,出现了停车迫位不能停的尴尬。虽说“强龙压不住地头蛇”,但是在文明城市创建这个关键时刻,这种非法侵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恐怕需要有人“管一管”。

停车位作为公共资源,物权法中已有“国家、集体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的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也要求主管机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临时停车位的给予改正。既然有法可依,为何商家这种违法行为还屡禁不止呢?关键还是一部分人唯利是图,侵占停车位的责权并没有明显,“法不责众”便成为一种借口和习惯。这种最终危害的还是公众利益。

明晰侵占公共停车位权责。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不是某个单位或个人的私有领地。任何人包括沿街店铺、业主、顾客、其他车主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如果沿途商家可以随意侵占停车位,那么停车人的权益谁来维护呢?相关部门划定停车位的初衷就会大打折扣。目前,我市侵占公共停车位事情管理部门比较多头,在创建文明城市关键时刻,还需要有专人专管,让侵占公共停车位责权分明,确保管理到位。

加强公共停车位管理。目前,我市公用停车位分为两种,分别为收费停车位和免费公用停车位。收费的公共停车位目前由专人专管,一旦出现被商家用路障等侵占的话,就会有收费人员介入制止这种行为。而免费公用停车位,因为缺乏管理,因此侵占行为屡禁不止。为了更好解决“乱停车”问题,我市恐怕要有人把免费的公用停车位管理起来,才能让更多市民按照“规矩”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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