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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集体加班成为常态

【连网】  (□ 李耀华 )最近数月以来,市某中小型企业员工小张每天总是加班,而且是同事无一例外集体加班。这种加班虽无额外薪酬,他和同事也不想抗议。因为大家都要养家糊口,找份还不错的工作不容易。笔者以为,既然企业各项工作均需加班才能应对,说明这个企业运转还过得去。但加班不额外给付薪酬就不合理,企业本身也需要强化管理才能真正改变现有局面。

企业何以需要经常性集体加班?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其一是企业订单过多,需要员工牺牲休息时间赶制;其二是业务过于繁忙,现有员工已不足以应对过多的业务;其三则是该企业管理上出了问题,或是企业经营管理者治理无方,抑或是其员工上班过程中存在工作不力的情况。但不管是何种原因,企业让员工加班成为常态,都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至于让员工加班不额外给付工资,企业虽然节约了成本,但这种行为不仅不合理,也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明确规定,企业如需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就应按照相应标准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薪酬,但这样显然又增加了成本。事实上,真正能够执行加班多给付工资的企业并不多,员工加班基本上成了做“义工”。对于国家相关规定,他们显然已选择无视。加班对企业员工而言显然有些痛苦,而企业根本没有考虑到员工工作压力和思想压力,企业管理者只考虑企业利益最大化。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很多员工敢怒而不敢言,只能每天疲惫应对。

当劳动者的权利与生存权发生矛盾时,员工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弱者心态。一些企业或许因此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掌握主动权,对企业员工可以随意使唤。但企业管理者或许忽视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事物总是变化的。一旦情况有所好转,历经锤炼并掌握了一技之长的员工就有了主动权,到那时员工就会“用脚投票”。而企业失去的,恐怕不仅仅是一批熟练工,也失去了宝贵的信誉。所以,让员工连续数月集体加班而不给付薪酬,管理者还应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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