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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医闹” 还需制度保障

【连网】(周莹)  3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严打医闹,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这是一个新的变化。该项变化表明我国正在通过制度解决医闹问题,并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虽然如此,但是笔者认为制度真正落实还需要社会对紧张的医患关系疏导到位。

近年来,在港城各大医院,都曾经出现过职业医闹故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现象。这种职业医闹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大多数医院习惯了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即使是无过错也会因为担心社会舆论影响,而被迫赔偿。这种现象出现不仅影响了医院正常运行,而且让医生的诊疗方式更加保守,最终伤害的是普通患者。

医闹出现的根源是中国人“死者为大”的传统观念。然而医学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科学,医疗事故的判断也需要客观分析认定。医生过错,更需要客观评价。只有理清是非,才能为纠纷提供一个理性的通道。因此,笔者认为治理医闹不仅需要从上而下的制度,更需要建立客观公正的事故调查机构,为每一个医疗纠纷寻找理性的大脑。当然,这样的调查机构调查必须客观,既要有专业的专科医生意见,也要引入大学、研究机构的专家意见。只有事故认定客观有力,医疗纠纷的认定才能让人信服。

仿照车险模式,在医疗事故处置中引入保险机制。大多数开车人发生事故时,第一反应就是报警,请保险公司来认定责任。其实这种制度应该引入到医疗纠纷处理领域。国外大多数医院也有很多医疗纠纷,但是很少有职业医闹。关键就是保险公司在其中充当了医患的“润滑剂”。保险公司不属于医患的任何一方,其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主要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赔偿的资金也是由保险公司给予。医院每年缴纳固定的保险费用。这种模式不仅让医院从层出不穷的医闹风波中脱身,而且也让患者家属得到了“说法”。

杜绝医闹需要法律给保障。此次发文中,明确提出了医闹要被法律惩戒。我市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确保医院正常的运转秩序。不姑息医闹,医闹才会销声匿迹。只有法律、法规对医闹动真格,才能真正地杜绝医闹,让医患关系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质。

当然,杜绝医闹还需要医生精进技术,更加专业地治疗病人。例如国外医院在帮助病人治病前,也会要求病人做各项检查,通过排除法判断病情。病人绝不会因为检查多就怀疑医生“乱检查”。这主要是因为病人对医生职业精神信任。与此同时,国外医生协会通过制度对“乱检查”或不专业的医生有严厉的处罚。一旦违反相关条例,医生可能将被吊销医生执照,十几年的学习将毁于一旦。因此,国外医生对于病人的检查非常仔细。我市也可以引入相关的制度,更加严格地管理医生,让医生脱去“盈利”光环,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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