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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港城旅游受益几何?

【连网】(徐黎一 韩倩倩)  3月1日,《江苏省旅游条例》已经正式施行。将旅游产业作为全市三大支柱产业的连云港,在促进全市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条例》的实施究竟能给港城旅游业带来哪些影响和利好?笔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以及旅游业内人士。

港城旅游产业将迎来大调整期

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眼下的旅游业已不单单是旅游业界的事情,旅游业综合性强、融合度高、涉及面广,需要政府主导和协调,共同推进旅游业发展。因此,《条例》亮点之一,是对政府的职能进行了重新、科学的定位。“以前,旅游局的功能更侧重行业管理,现在不仅优化了管理职能,更侧重于产业促进,可以说,这是个促进连云港旅游产业科学发展、良性发展的法律。”市旅游局局长王芬表示,以往作为管理者出现的政府,在此次《条例》中被明确为既是产业促进者,同时也是行业规范者。

随着《条例》的颁布以及实施,我市旅游产业将迎来一个调整期。一方面,政府在旅游产业中的职能发生重大改变。“《条例》突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统领地位,明确旅游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旅游行业组织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各自职责。”市旅游局法规处负责人卯廷军说。另一方面,规划引领将是港城旅游发展的重要依据。旅游业的发展不能无序开发,而要建立在对生态资源、历史人文等资源的保护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因此,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需要有健全的法制予以保障,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在《条例》的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中,分别强调了旅游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森林公园、湿地等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卯廷军说。

乡村旅游和智慧旅游迎来新契机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对于连云港旅游产业的实际发展而言,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还为产业发展指明了出路。这其中就包括促进乡村旅游、旅游企业的发展,推进智慧旅游的发展以及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卯廷军表示,《条例》针对乡村旅游制定了促进措施,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在乡村旅游经营的合法性问题上,借鉴兄弟省份的做法,作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例如通过法律破解了乡村旅游当下面临的一些困惑。”卯廷军说,《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扶持城镇和乡村居民以及其他投资主体利用自有资源、乡村特色资源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活动。更为重要的是,只要乡村旅游点具备相应条件,公安及其消防机构、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准予相关行政许可的决定。

除了乡村旅游,用于服务游客、壮大旅游产业的智慧旅游、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也将得到政策支持。如何实现畅游港城的目标是我市一直在探索的重点,然而,每到旅游旺季,大批游客纷至沓来,我们却只能疲于应对。而此次的《条例》从立法层面对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严格规定。笔者了解到,《条例》明确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需要从信息咨询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交通便捷服务和便民惠民服务等方面着手,强化旅游行政服务功能,促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在智慧旅游发展方面,《条例》的做法是鼓励港城旅游经营者建立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和预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预定、支付和评价等在线服务。笔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市区各大中型旅行社都在着力探索智慧旅游产品,包括应用公众号发布旅游产品信息,通过利用国内较大的旅游公共平台销售旅游产品,为本地和外地游客提供便捷的服务。“这已经是一个旅游企业的必须配套,如果这些配套都没有,将很难参与下一步的市场竞争。”市永安旅行社负责人赵强说。

长期存在的老问题有望得到化解

虽然,市委市政府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且旅游产业对GDP以及在富民效益等方面的贡献不断增加。然而,一些困扰旅游业发展的老问题依旧存在。笔者从市旅游部门获悉,随着《条例》的实施,一些老问题有望得到化解。

首先是导游的待遇和身份问题。长期以来,受季节性等因素影响,港城导游的收入得不到保障,兼职导游较多,影响了旅游的服务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旅游业的发展。《条例》规定旅行社与其聘用的导游、领队订立劳动合同,支付与其职业等级、服务质量相一致的劳动报酬,并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是景区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旅游资源被严重破坏或者长期被占有并不被开发利用等情况。笔者了解到,过去我市乃至县区政府也曾尝试通过市场开发的方式发展旅游景区。事实上,有些景区的确增强了发展活力,而有些景区的发展却并不顺遂,占有却不被开发利用的情况长期存在。由于存在着一纸合同,政府也无可奈何。不过,此次新颁布的《条例》对此有了说法。“旅游经营者在期内不按照旅游发展规划、合同约定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造成旅游资源严重破坏或长期闲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旅游资源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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