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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连网】(李耀华 张雷 陈绍敦 王燕)港城地处南北交接地带,市民食品结构也较为复杂,再加上网购的飞速发展,人们日常饮食丰富多彩,这虽是好事,但也不乏食品安全监管隐忧。食品安全大于天,此前的毒奶粉、毒卤货等问题食品令人心有余悸,谁能无视入口下肚的食品安全?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或将消除民众舌尖上的担忧。市及各县区食品监管部门对此给予高度关注,此前中秋、国庆双节的执法检查已成为执行新《食品安全法》的预演。市民也对此法的实施寄予厚望,热切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强化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管,同时也希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强化自律,共同维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 职能部门执行新法严查问题食品

“与旧版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新法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力度上都有了一个质的提升。”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汤茂峰说。新法特别注明,“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转基因食品需要按照规定标示,食品添加剂需载明,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赔偿力度加大,没有损害也要赔”等一连串亮点,将食品安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贯彻执行新《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海州市场监管局先后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经营户及餐饮单位700余家,立案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吨“巴西牛肉”,查处过期食品和海米抽检不合格等案件5起,并下发监督意见书116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赔偿2万余元。

市盐务管理部门也结合“雷霆风暴”行动,对城区饮食摊点分片区展开“地毯式”检查,并通过对此前办理的“2·26”涉盐大案以案说法,以此告知人们将非食用盐拒之门外。针对卤货、副食品加工和集贸市场食盐安全隐患多的情况,盐管部门对相关企业用盐情况及其集贸市场周边摊点等进行了重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食堂用盐,执法人员还对学校、幼儿园、老年公寓、建筑工地等食堂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全市范围内的行业用盐、畜牧业用盐、渔用盐和大包装盐用户敏感环节进行排查,实现了对涉盐重点行业的有效管控。近两个月共查处涉盐案件76起,其中假冒小包装食盐案件2起,移送司法机关12起,没收非法盐产品21.7吨,从而有效地净化了港城食盐市场,餐饮、副食品加工及企事业单位用盐也得到有效规范。

■ 可向食品生产或经营者提合理诉求

不久前,市区某店因有人投诉其销售过期食品,要求按新法规定“退一赔三”,共赔偿3000余元,店家明知可能是买家用过期食品作了调换,但由于管理不规范,既说不清缘由又怕影响生意,最终只能自认倒霉。不过,用“调包”手段对付超市就没那么好运气了,因为超市一般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每批次货物均记录在数据库中,遇事加以比对就能发现不妥之处。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法在加大力度维护普通消费者的同时,也让“职业打假人”这一特殊群体变得更加活跃。由于不少商家十分重视声誉,生怕造成不良影响,一旦有人投诉举报,不管是否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身的清白,都会马上掏钱了事。当然,其间的情况也较为复杂,其一是自身确实有问题;其二是自身没问题,但怕影响不好;其三则是由于未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导致无法区分是否销售了问题食品。另外,在以往职业打假人的投诉和索赔案例中,食品外包装或标签问题占多数,新《食品安全法》提出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等相关规定将有效制约“找碴儿”寻求赔偿的行为。食品安全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做到的,需要职能部门、生产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共同努力,用最强的监管、最细的规范、最密的监督、最好的维权,撑起食品安全的一片蓝天。

■ 强调处罚更注重食品产销全程监管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网上卖食品将是下一步严格监管的对象,实名制将有助于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市及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为突破口,努力做好网络食品交易的监管和维权追责工作。“现在网购太普遍了,衣食住行,无所不包,而对食品的监管往往是最难的。”汤茂峰说,“但有新法为依据,相关问题将会逐步理清。”对于新法带来的变化,市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绪飞认为,新法的显著特点在于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大大增强了法律规范的统一性与操作性。这种统一性,突出表现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的监管由原来的质监、工商、食药监分段监管变成由相应的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监管。这样就减少了监管盲区和交叉管理时责任混淆或互相推诿的可能性,避免部门之间来回踢皮球。

此外,新法还将农产品销售、食品存贮运输、餐饮服务全过程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纳入监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全程控制,建立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制度。新法的修订凸显了“重典治乱”的思路,例如其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最高罚金提升至处罚货值金额的30倍。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吊销许可证。此外,新法还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追究,对非法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增设法律责任,同时加重监管者和执法者的责任。新法的严格执行,将有利于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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