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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骑电动车者 设立最高年龄限制

【连网】(王华)日前,在灌南县田楼镇境内的204国道发生一起年近七旬的老人骑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碰撞事故,导致老人当场跌倒身受重伤,被交警迅速送往响水人民医院救治,目前没有生命危险。

田楼镇境内有204国道、345省道以及县产业大道,交通非常便捷。值班交警告诉笔者,像闯红灯、骑到快车道上、逆向行驶已成了电动车最多的三种交通违法行为,并成为引发此类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眼下,不少老年骑车者安全意识薄弱,认为一些小违法行为并不会引发车祸。还有的老年人骑车从众心理较强,看着别人闯红灯或骑到快车道上,自己也跟着违法,根本没有想到危险,往往造成祸从天降。

目前我国的交通法规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是骑车人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上路,但是对于行动迟缓、眼花耳聋和对交通法规不甚理解的老年人并没有约束,因为法律上只限定了最低年龄,而没有限定最高年龄,尽管老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事故率要高于正常人,但是任何部门也无权禁止老年人骑电动车。

笔者认为作为老年人自己,最好不要骑电动车,因为现在的电动车速度快,城乡汽车数量逐年增加,交通环境特别复杂,加之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反应较年轻人迟钝,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假如发生了意外受伤,就会直接影响到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同时,作为子女也应该劝阻上了年纪的老人,尽量减少这样的安全风险,不管老人身体状况如何,都不建议他们骑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

此外,鉴于目前老年人骑电动车已经成了重要的交通安全隐患,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将其纳入交通法规,给骑电动车者设立最高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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