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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悬“律己之剑”

【连网】孙迅)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事才能有所顾忌,行动才能不忘法纪。严于律己,就是要将“三严三实”作为做人为官的内在自觉和行动标准,作为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经常斩除存在的私心和杂念,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自古以来,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史中一直贯穿着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红线。南宋胡太初《尽已篇》有言:莅官之要,曰廉曰勤。明代思想家薛瑄把“廉者”分为三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把自己关进党纪国法的笼子里,时刻保持“畏法律、保禄位”的人生觉醒;要洁身自好,慎独慎微,不断提升“尚名节”的修养自觉;要增强党性修养,养信念、守清廉,最后达到“见理明”的崇高境界。

严于律己是党对党员干部最起码和一贯的要求,也是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是安身立命之本。守住大节,防好小节,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争做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务实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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