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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法任重道远

【连网】(□ 刘安琪)每到年底,总有许多农民工感到头疼,因为要不到工钱;也总是政府头疼的时候,因为要帮农民工要钱,但许多农民工却压根不签订用工合同,法律意识淡薄。这种现象应该引起重视,一方面对农民工的法律保障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则说明农村普法仍旧任重道远。

笔者接触过一些农民工,他们对合同的认识还停留在“麻烦”的阶段,认为干活给工钱天经地义,不需要一纸文书来限定;有的农民工则表示,亲戚、朋友做包工头,工钱怎么会跑得了?但当出现法律纠纷,或者包工头跑路的时候,农民工有理说不清,无凭无据,法律都帮不上忙。被克扣了工钱的农民工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找政府、集体上访,但要到工钱算幸运,要不到工钱也只能吃哑巴亏,因为法理上站不住。这便陷入了一个怪圈,要钱———找政府———要不到钱———继续找政府。

所以,在农村进行普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使农民相信法律的力量,促进他们明白务工合同的重要性,这比年底政府为他们讨薪更长远、更有意义。笔者并非否定政府为农民工讨薪的合理性,而是政府为农民工讨薪不是长久之计,长久之计还是通过各种途径让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法律为农民工讨薪。有了务工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即使走法律程序也有据可依。如果不教会农民使用法律武器,因工钱问题造成的上访之路便不可能终止,政府只能疲于奔命,农民工也会暗生仇恨,非常不利于社会稳定,也易破坏官民和谐。

又到年底讨薪时节,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也纷纷回乡,有关部门不妨多组织下乡进行普法教育。有组织、有节奏、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工作,向农民讲明务工合同的重要性与意义,以现实中的例子讲解外出务工可能遭遇的合同陷阱,以及出现纠纷时该如何寻求法律帮助。这样一来,农民不会“睁眼瞎”,政府也不会经常被讨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围困。

还有一点应该引起重视,那就是重塑法律的尊严。如果法律判决已下,农民的工钱却因为执行的问题,拿不到手。一传十、十传百之下,农民对法律的信任度就会降到冰点,即便普法工作做得再优秀,农民仍旧不会选择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没有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公平与正义。在这一点上,笔者认为,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判决执行需要特别审慎。判决下来后,法律能够及时、足额地为农民工讨回工钱,会强化农民对法律的信任,为法律赢得尊严,为群众赢得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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