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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我市印发《连云港市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

【连网】日前,我市印发《连云港市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我市化工园区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整治化工园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淘汰退出落后低端的化工产能,调存量、控增量、减总量,调结构、优布局、促规范,抓创新、提门槛、强监管,推动化工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及园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而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参照执行,相关县区自行组织实施。

此次整治标准如何呢?:

据了解,化工园区整治标准有26条,逐个园区排查在规划布局、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治理到位。

化工企业则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有关规定,对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现状进行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以及土地使用、项目审批备案、施工许可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现有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按关停、保留两大类分类整治。

对照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规定,对具有“关停一批”的6种情况的化工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明确关停时间表,关停完成后进行验收;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淘汰类、禁止类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坚决关停;对安全、环保不达标且风险突出、无法有效控制的化工企业坚决关停。

为了确保整治到位,我市将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化工园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化工园区整治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对接省级对口部门,明确细化相关标准和工作要求,指导审核问题排查,参与评审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整治方案,对各化工园区整治结果进行验收,对通过整治验收的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抽查,确保化工园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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