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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农村贫困人口县域住院施行“先诊疗后付费”

【连网】为缓解农村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让更多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救治,连云港市近期出台健康扶贫新政策:在该市县域(含赣榆区)内,全面实行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该项政策主要针对该市建档立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其实施范围为低收入人口所在地县域内(含赣榆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照施行。

农村低收入人口患者因病到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持扶贫部门发放的低收入农户《帮扶手册》和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等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就可以享受该项制度了。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到医院指定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进行费用结算,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费用。

如因医院条件所限暂不能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的,则由医院安排专人负责帮助患方办理结算手续。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院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医院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低收入人口患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

对转诊至该市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低收入人口依托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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